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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当前重点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当前重点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
(烟政发[2004]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全市当前重点工作分工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扩大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更快更好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

全市当前重点工作分工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当前的重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更快更好地发展,4月11日市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扩大会议,就全市二季度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分工。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
  (一)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面积,提高单产,确保粮食安全。要严格实行耕地保护领导目标责任制,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稳。粮食播种面积力争达到250万亩,产量要稳定在200万吨以上。当前要认真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管理和春耕备播工作,努力夺取夏粮丰收。分工领导:张幸福;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
  (二)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搞好粮食储备,保持粮食市场正常秩序。要按照全市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针对当前粮食市场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重点抓好充实粮食储备、平抑粮食价格、组织夏粮收购储备等工作。分工领导:孙炳贤;责任单位:市计委、粮食局、农业局、财贸办、物价局、工商局、财政局、公安局、农发行等部门和各县市区。
  (三)继续大力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好“双五0”工程,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20万人,年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分工领导:张幸福;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和各县市区。
  (四)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化水平。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向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兴办各类经济组织,提高农产品的增值能力。分工领导:张幸福;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和各县市区。
  (五)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特别是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扩大民营经济总量,鼓励民企做大做强,提升整体素质。分工领导:刘筱杰;责任单位:市乡镇企业局、工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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