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资金支出根据支付管理的需要,主要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性支出等。
2.支付方式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3.支付程序
(1)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经批复的部门预算、追加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部门预算指标、资金用款计划以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划拨到收款人或用款人的银行账户。
(2)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经批复的部门预算、追加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部门批准月度用款限额后,通知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由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方面工作需要配套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培训,保证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财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制度;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宣传、培训工作;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本单位的这项改革工作。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财政性资金银行支付清算业务的具体办法,配合财政部门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库、各代理银行、执收机关、预算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以保证改革试点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细化预算编制,使分配给部门的预算指标能够根据支出管理的需要,按新的类别进行划分,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创造条件。
(三)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根据改革的需要和我市的实际,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文件和具体配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成都市财政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内部运转程序暂行办法》、《成都市财政局与代理银行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的委托协议》等。
(四)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