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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烟台市服务业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稳步发展金融保险业。组织实施《烟台市市直金融机构经营业绩考核奖励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加快金融业务创新步伐,进一步深化并完善银企合作机制,积极为全市经济服务。年内举办以建设半岛制造业基地为主体的项目推介会。加大对“三农”、“三亮”“三高”的信贷投入,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的覆盖面。全年各项存款和贷款分别增加200亿元左右,分别增长14.3%和20%。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确保金融秩序稳定。加强保险行业管理,保费收入力争达到38亿元,增长20%。(主办单位:人民银行烟台中心支行、市财办、银监局)
  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建设高速、宽带、大容量的信息网络,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库建设,促进电信、有线电视和计算机的三网融合,加快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的网络化和数字化。加快推进交通信息网络、口岸大通关信息平台、城市“市民卡”等项目建设。完善烟台门户网站建设,继续开展信息亭实事工程,力争在APEC博览会召开之前,在五区范围内完成100个信息亭建设、租赁、管理运营任务。(主办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广播电视局、通信公司)
  繁荣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三个一”工程,上半年要争取75%的社区综合用房达到300平方米。积极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繁荣社区文化,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管理覆盖面,完成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一期工程。(主办单位:市民政局、房管局、卫生局)
  规范发展房地产业。坚持“总量控制,统一出让”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审批,确保房地产开发总量供求基本平衡;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重点搞好普通商品房建设,适度开发建设高档住宅、商用楼和经济适用房;搞好居民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简化交易手续,降低交易费用,培育、搞活住房二、三级交易市场,促进住房消费。(主办单位:市建设局、房管局)
  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大力发展为农业生产和为农民生活服务的行业,依托和整合现有供销、农机、农技、供水等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资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切实解决农民卖难、买难问题,加快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供求信息服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服务业发展,激活农村服务消费创造条件。(主办单位:市农业局、财办、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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