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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意见

  (三)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定
  1.疫点。疫点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饲养场(户)或其它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2.疫区。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公里范围内区域。疫区划分时要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3.受威胁区。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顺延5-3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五、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市、县两级都要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备足、备齐以下防疫物资:
  1.疫苗。主要是禽流感H5灭活疫苗,其它亚型疫苗视情况储备。
  2.诊断试剂。主要是禽流感琼扩抗原及标准血清,其它诊断试剂视情况储备。
  3.消毒药品。各类消毒药品均可。
  4.常用消毒药品。高压消毒机、轻便消毒器、消毒容器等。
  5.防护用品。透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6.其它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等。
  7.运输工具。密封防护卡车、防疫车、防疫指挥车等。
  8.密封用具。高强度密封塑料袋。
  储备库应设在交通方便、安全保险的区域。应急物资根据其有效期进行更换,保持所有应急物资随时处于有效状态。应急物资仅用于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得挪用。
  (二)资金保障
  市、县两级财政都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防疫储备金,主要用于:1.购置应急防疫物资;2.扑杀活禽补贴;3.无害化处理补贴;4.疫情处理;5.疫情监控;6.防疫技术培训等。各项资金要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三)技术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诊断、监测和综合防治水平。
  (四)人员保障
  1.市、县两级都要设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提供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行政、技术措施和建议。
  2.市、县、镇三级都要组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理预备队,负责按照各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具体实施疫情处理工作。其人员组成主要包括:(1)兽医行政官员;(2)兽医临床诊断技术人员;(3)动物免疫人员;(4)动物检疫人员;(5)动物防疫监督人员;(6)动物疫病检验化验人员;(7)公安人员;(8)交通管理人员;(9)卫生防疫人员;(10)工商管理人员;(11)其它方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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