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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十七、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按照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中央的部署,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视学习考核,把学习的实际成效作为评价党员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注重干部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的锻炼与提高。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干部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配合中组部办好延安干部学院。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和国(境)外培训。努力实现干部培训的制度化、经常化。近期要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普遍对全省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十八、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
  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增强团结,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按照培养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政治家队伍的要求,抓好省级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不断增强整体效能。重点选配好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重视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要求,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结构,逐步减少人大、政协领导职数。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全面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五湖四海,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突出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党性修养等环节,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接受锻炼和考验。做好省级机关、高校、院所、企业干部与市、县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工作。注重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和继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决防止、纠正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行党委全委会票决、领导干部辞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等制度。探索建立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干部职务职级相结合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探索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抓好党政干部队伍、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突破传统模式,拓宽工作思路,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大力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储备库和人才市场,完善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面向国内外有效地吸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
  十九、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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