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连锁经营,提升行业形象。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改造、提升现有网吧产业,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可按《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网吧总量规划内,审批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新设直营连锁门店,为其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手续,鼓励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现有网吧。网吧加盟或退出连锁经营企业,也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对现有网吧超过控制总量的区县(自治县、市),不再审批其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新设直营连锁门店。
(五)落实技术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文化、公安等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进一步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依法严肃查处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从现在起,我市网吧等文化市场管理将纳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乡镇及文明村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网吧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其领导作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网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区县(自治县、市)地方政府和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黑网吧未能及时发现、上报,致使其长期违规经营、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情况屡禁不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及网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特别是未成年人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当地乡镇、街道、行政村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召开专题会议,深化工作部署。近期内,由市网吧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参加,分主城—渝西片、万州—涪陵片和黔江片召开区县(自治县、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形势,分析案例,交流经验,参观现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我市深化网吧专项整治的意见,指导、推进各地网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专题调研,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开展“向中小学在校生开放校内计算机网络设施专题调研”。由市教委牵头,会同公安、通信管理、财政、物价等部门开展调研。主要内容包括:如何将有关运行成本纳入经过审定同意的自愿有偿“教育服务性收费”项目;重点中学、示范小学如何率先向在校生开放校内计算机网络设施,并在全市创造条件,逐步推广;如何针对学生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满足学生自愿上网需求;如何进一步净化、丰富和充实网上服务内容,引导学生健康文明上网;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企业、安全软件研制单位和新闻出版部门如何实行最低价格优惠或提供无偿支持,以降低学校运行成本等。二是开展“学校网络教室、计算机房、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服务内容及使用情况专题调研”。由市教委牵头,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参加,专题调研各类学校网络教室、计算机房、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如何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防止变相经营网吧及净化网上内容等;三是开展“网吧总量规划和直营连锁门店布局专题调研”。由市、区县(自治县、市)网吧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工商、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参加,了解兄弟省市相关情况,抽样剖析我市部分区县,专题调研网吧总量规划、分析网吧经营流量,调研直营连锁门店布局,科学制定我市网吧总量规划、网吧连锁经营企业及其直营连锁门店布局规划,调研如何减少网吧数量,扩大网吧连锁经营规模,引导网吧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开展“网吧管理责任制专题调研”。由市网吧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网吧管理和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如何制定网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关办法,如何进一步完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相关责任和基层有关组织日常管理责任,如何与即将成立的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衔接工作,如何向全市推广在网吧整治实践中探索的成功经验等。五是开展“建立网吧行业组织专题调研”。由市网吧专项整治办公室与市工商联协同配合,研究如何指导区县(自治县、市)在2004年12月底前组建网吧行业协会,进而组建全市网吧行业公会,更好地发挥网吧行业和企业的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