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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健全、完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部门协作,保持工作体制。网吧专项整治结束后,将市、区县(自治县、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为“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继续保持原有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到思想不松、机构不撤。各区县(自治县、市)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办发〔2004〕19号文件的分工,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把网吧日常管理落到实处。
  (二)加强社会监督,坚持群防群治。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向网吧投资者宣传网吧市场准入政策,遏制对网吧的盲目投资。各区县(自治县、市)网吧专项整治办要向本地区网吧经营者适时通报专项整治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本地区被查处的典型案例,震慑、预防和制止违法经营活动。要进一步巩固初步建立的网吧监督员和义务监督员队伍,保证监督效果。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乡镇网吧管理的有效措施。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做到每村配1名义务监督员,及时发现、查处黑网吧和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网吧行为。要积极鼓励、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提供有关举报线索,要深挖细查,严防黑网吧转移和反弹。举报奖励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疏堵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精神文明办、共青团组织、学校及社区要针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沉溺网络游戏、进行不道德网络聊天等突出问题,根据其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指导教师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效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强化学校、家庭的教育监护责任。对严重沉溺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要积极进行心理矫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严加管教。要进一步落实我市《关于课余时间向中小学在校生开放校内计算机网络设施的实施办法(试行)》,由市重点中学和示范小学率先实施此项工作,其他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有序地向在校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计算机网络设施。要加强中小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上网习惯,引导其文明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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