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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地区“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建立省辖市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结对援助教育制度。省直机关与对口帮扶县每年应有教育援助项目。高校要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建立固定的教育帮扶关系。
  安庆、阜阳、亳州3市要加强领导,整合本地教育资源,组织本市城市地区对口支援岳西、阜南、利辛3县的活动,全力以赴帮助支持3县打好“两基”攻坚战。
  (七)切实做好农村扫盲工作
  充分发挥、利用农村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当地农村科学技术资源,以农村妇女文盲为重点,紧密结合学习者的生活经验和实际需求,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扫盲工作,提高扫盲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建立以学习者需求为导向,以增强学习者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为目标的新的扫盲教育课程体系。农村中小学可一校挂两牌(即兼成人学校),日校办夜校,开展扫盲和农民文化技术培训。
  六、加强对“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两基”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省政府成立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科技厅、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省“两基”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省“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强化“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责任。坚持实施“两基”以县为主、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工作责任制。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乡镇政府承担相应管理职责,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承担校舍和师生安全以及学校治安的直接责任。村参与本村及联村学校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动员适龄儿童入学、控制流生、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
  (二)加强对危房改造、二期义教、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项目工程资金和质量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工程质量。继续坚持项目工程以县为主“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决算审计”的“五统一”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三)建立和完善“两基”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切实落实“两基”考核及复查工作办法和措施。以岳西、阜南、利辛3县“两基”攻坚为重点,着重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检查和指导,确保2005年实现“两基”目标。同时,每年重点抽查10-15个已经通过“两基”验收的县,对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经费投入和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督查和考核。建立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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