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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地区“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到2005年,岳西、阜南、利辛3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得到资助,获得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活费等项目的资助。
  到2007年,全省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得到资助。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初中控制学生流失工作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通知制度,乡长、家长、校长、师长“四长负责”制度,完成义务教育司法公证制度,流生报告制度、动员流生返校工作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贫困生救助制度等。将控制流生工作列入对乡镇政府及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控制流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乡镇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安排相关教育经费时予以倾斜,将控制流生工作落到实处。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改革
  以落实县级政府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为目标,切实做好撤销乡镇教办、建立乡镇中心校、实行教育经费收支两条线和县集中结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健全县教育人才管理办法等具体工作,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继续做好重点指导县的试点工作。在总结省级重点指导县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扩大重点指导县的范围。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重点指导内容,规范、细化重点指导工作,推动全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二)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依法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支出逐年增长,义务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各级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省政府逐年增加农村教育专项经费,并根据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及时设立新的专项经费。省、市政府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统一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县直单位公务员津补贴的发放标准,实行同等待遇,并通过银行将工资和津补贴资金直接拨入教职工在银行开设的个人工资账户。实行教师工资发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建设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制度。省财政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维修建设。市、县政府要将维护、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立专项资金,年初纳入政府预算,资金进入危改专户。鼓励农民群众捐资助学或通过义务劳动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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