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通知

  (三)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欠税大户展开全面检查,逐户分析,分类排查,按户制定清收计划,按月下达清欠目标,并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采取有力措施,将欠税监缴入库。对有能力缴税而屡催不缴的,要坚决实行扣缴,必要时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把欠税数额压到最低限额。
  (四)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稽查力度,狠抓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做到应收尽收。
  三、大力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各级、各部门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
  (一)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收入的收缴力度,切实按照《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规定,把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费和基金收入一律纳入预算管理,认真推行“票款分离”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做到应收尽收。
  (二)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收入管理政策,规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收缴管理,依法推行国有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效管理方式,盘活资产存量,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收入流失。
  (三)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管理方式,切实将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应上缴财政的收入、股份制企业国家股分红收入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等及时足额地收上来,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积极推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代收、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的缴款方式,强化对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基金收入以及罚没收入等其它非税收入的监督,积极开展财务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应收不收、应缴未缴、截留坐支等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四、严格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按照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严格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