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处置
预防和控制重大疫病要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四)属地管理
重大疫病的监督监测、预防控制、疫情分析预报、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和全体公民必须服从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挥。
三、预警、报告与评估
(一)预警
根据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及流行强度,分级实施临时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分级控制措施以疾病是否传入、是否形成传播链、是否发展为暴发和流行为基本特征,实行四级预警控制措施。
1、A级(蓝色)预警:其它地区已有重大疫病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检出临床诊断病例,或仅有疑似病例;
2、B级(黄色)预警:已检出原发性或输入性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或其它地区出现新发传染病;或重大疫病的疫情骤增,本市疑似病例明显增加。具体如下:
(1)鼠疫、霍乱、肺炭疽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农村及边远地区发生,尚未出现二代病例的;
(2)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的;
(3)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相继发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临床特点的患者,出现死亡病例,疫情尚未出现扩散的;
(4)由于接种生物制品、菌毒种丢失引起健康损害的重大疫病,在局部范围内造成一定影响的。
(5)周边出现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有传入本市重大危险的。
3、C级(橙色)预警:重大疫病在本市传播,已出现继发感染的散发病例或局部性暴发,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具体如下:
(1)鼠疫、霍乱、肺炭疽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县级以上城市发生,出现二代病例,并有向其它地区蔓延的趋势;
(2)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两个县级行政区域暴发、流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
(3)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集中发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临床特点的患者,出现多例死亡病例,疫情扩散速度较快,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4)由于接种生物制品、菌毒种丢失引起健康损害的重大疫病,造成一定范围内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
(5)其它地区出现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已经传入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