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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全市城乡安全度汛的紧急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全市城乡安全度汛的紧急通知
(并政办发[2004]96号 2004年7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从7月15日开始,随着强对流天气的增多,暴雨洪涝灾害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全市今年的防汛工作已进入特险期,防汛工作已到了十分关键的阶段。为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防汛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国家防总第二次成员会议和7月15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宝顺视察我市防汛工作时的指示精神,真正确立起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年全市城乡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对重点河道、水库等防汛设施进行第二次拉网式全面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辖区内的河道、水库等防汛设施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防汛隐患,务必将防汛措施落实到位,以确保全市今年的安全度汛。具体职责是:
  (一)市市政管理局:重点对城市缓洪池、排洪渠、雨(污)水管道排水系统进行再检查,并加强雨天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20mm降雨形成的城市积水及时排退,并尽快制定出降雨20mm以上处置城市积水的排退水应急预案。
  (二)市房地局:重点对直管公房进行检查,确保雨天危房、特危房内不住人,汛期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点对所辖矿区、矿井进行再检查,对山沟河道内低于洪水位的矿井,主汛期要全部关闭。
  (四)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大查处乱挖乱采影响防洪安全行为的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
  (五)小店区:重点抓好对汾河、潇河、城南地区防汛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迎泽区:重点抓好对南沙河上游、南沙河水库、马庄水库防汛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杏花岭区:重点抓好对北涧河上游、北沙河解放路桥段、太钢东山三个小水库防汛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尖草坪区:重点抓好对汾河大坝、太钢七府坟缓洪池、后小河“七一”渡桥防汛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万柏林区:重点抓好对虎峪河上游、玉门河上游、九院沙河防汛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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