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试行)》,对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转移、藏匿国有(集体)资产的,必须追究法纪责任。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各项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实行公示制度,以保障职工对改革的知情权,增强参与意识,确保改革的公开、公平、公正,使改革经得起群众的评判和历史的检验。
(四)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建立并落实改革责任制。市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小组要不定期、分阶段对各单位改革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验收。通过调研,对在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并积极主动地加以解决;通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以点带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改革的进程和遇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政策,确保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相关事项
此《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1:
苏州市××(主管部门名称)关于上报《苏州市××
(事业单位名称)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的请示
(苏××[2004]××号)
苏州市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工作小组:
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4]111号),现将《苏州市××(事业单位名称)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报上,请予审批。
苏州市××(主管部门名称)
二00四年月日
附件2:
苏州市××(事业单位名称)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苏州市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市××局(部委办)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定性及改革方式的批复》(苏改发〔2004〕××号)和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4〕111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名称)定性为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其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