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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失效]

  6.确需临时占用公路审批
  7.因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公路审批
  8.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设施审批
  市林业局:
  (一)行政许可事项
  1.林木采伐许可
  2.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审核
  3.木材运输许可
  4.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5.采挖或者移植林木审批
  6.林区内木材经营(加工)许可7.采伐、采集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种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批准
  8.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本年节余转下年使用审批
  9.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10.征用、占用林地审批
  11.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
  12.外国人在本市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核
  1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14.狩猎证审批
  15.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16.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批准
  17.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批准
  18.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指定范围内开展旅游活动批准
  19.驯养繁殖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核
  20.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
  21.野外放生从国外、外省市引进的陆生野生动物审核
  22.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23.捕捉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核
  24.建立固定狩猎场所批准
  25.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限额指标批准
  26.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核
  27.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其产品、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或者其产品审核
  28.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
  29.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批准
  30.核定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批准
  31.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审批
  32.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畜牧局: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兽药广告审批
  2.草种进(出)口审批
  3.动物诊疗许可
  4.兽药生产许可
  5.兽药国标、行标产品审批
  6.兽药地标产品审批
  7.进口兽药许可
  8.新兽药审批
  9.种畜禽生产经营
  10.兽药经营许可
  市气象局: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查
  3.迁移其他气象台站审批
  4.施放气球活动审批
  5.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市旅游局:
  (一)行政许可事项
  1.设立国际旅行社审核
  2.导游证核发
  3.设立国内旅行社审批
  市档案局: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国家所有档案向国内外组织和个人赠送、交换、出卖其复制件的审批
  2.集体和个人所有档案出卖、转让、赠送的审批
  3.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出境的审批
  市水产局:
  (一)行政许可事项
  1.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核
  2.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进出口审批
  3.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4.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5.水生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驯养繁殖审批
  6.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运输审批
  7.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经营利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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