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建设施工(市政府主体,部门实施)
14.开放被核定为文保单位的寺观、教堂
15.馆藏文物拓印和复制
16.文物出国展览
17.文物收藏单位藏品调拨、交换和出市展览
18.拓印内容及我国疆域、外交、民族关系的古代石刻审批
19.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20.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21.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22.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
23.博物馆处理不够收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24.文物保护单位迁移或者拆除(市政府主体,部门实施)
25.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审批
26.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27.设立连锁网吧审批
28.设立音像制品连锁经营、批发单位审批
29.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30.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31.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
32.文物商店设立
33.电影发行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它电影发行单位或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电影发行单位审批
34.文物出境鉴定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外国及港澳台演员来津巡演审核
2.互联网经营文化单位设立审核
3.涉外美术品展览活动审核
市卫生局: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审批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4.医师资格认证及执业注册
5.护士执业注册许可
6.设置采供血机构及执业许可
7.设置单采血浆站审批
8.放射工作人员许可
9.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和执业登记、变更
10.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1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12.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14.利用新原料生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工具、设备的新品种审批
15.传染病菌(毒)种使用单位审批
16.设立造血干细胞数据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
17.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职业卫生审查、验收
18.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
19.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20.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21.有害因素监测和检测机构资格认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2.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
23.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查批准
24.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25.放射工作许可
2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7.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28.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审批
29.在碘盐中同时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药物审批
市工商局:
(一)行政许可事项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广告经营许可(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登记)
3.户外广告登记
4.烟草广告审批
5.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6.商品展销会登记
7.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8.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9.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10.外商投资企业变更
1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
1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
1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
1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延期登记
1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
16.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17.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登记
18.公司(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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