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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
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4]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体育局《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日

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市体育局 2004年7月25日)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我市现有老年人近40万,占总人口的12.5%。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老年人体育工作作为全民健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列入工作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地促进老年体育工作的发展。
  各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分管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经常过问和协调解决老年体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市和县(市、区)体育局是老年体育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体育局局长是老年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体育改革和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则和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老年体育工作要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各县(市、区)、大型厂矿企业和大中学校要继续加强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切实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并努力培养、建设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老年人体育工作队伍。
  二、推进城乡老年体育工作协调发展
  老年体育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和乡镇,要突出这两个重点,全面推进城乡老年体育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加强老年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都要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分会;社区、农村要建立健全文体活动站(室)和健身辅导站(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办公用房、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和老年人体育协会要积极推广科学、文明的健身项目,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培训骨干,并广泛吸纳教练员、科研人员、医务人员等社会力量,为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献策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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