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辽委办发[2004]37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今年6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在大连市召开了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人才工作座谈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04]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实施意见》,深刻阐述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地位,突出强调了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省委组织部据此精神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我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04年9月21日)
为认真贯彻贺国强同志在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人才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04]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现结合辽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