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经营业绩下滑公司,特别是“ST”公司重组改造力度,引入有实力的私营、外资和国有企业,通过实质性重组重塑主业,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经营绩效,逐步恢复其再融资能力。加强对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公司的管理,推动其恢复上市和进入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交易,积极推动重组,提高公司效益,化解市场风险。
积极协调解决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良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国有职工身份变更和退休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快重组工作进程。
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做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促使上市公司保持自身经营运作的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彻底分开;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为,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健全董事会集体决策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防止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促使上市公司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探索采用“以股抵债”等方式,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推动省内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监事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
五、加大创新力度,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按照统一规则、整体联合、拓展功能、规范经营的原则,加快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把我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成为辐射整个东北地区,与证券、期货等交易市场相匹配的大市场,使整个资本市场体系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资产和股份的转让制度。要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产权交易、盘活资产存量、促进股权流通、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外资并购和创业投资资本退出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促进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扶持原材料、装备制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督导企业重视债券信息披露,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偿债能力,建立健全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偿债保障机制,降低企业偿债风险。
发展壮大期货市场,推动区域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整体发展。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积极开展大豆、玉米期货交易,继续推进石油、豆油、钢材等新品种的研究、开发工作,加快专业化、国际化步伐,保持其在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中的重要地位。促进期货经营机构的规范经营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拓展资本市场功能,加大新品种开发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发展融资担保机构。鼓励省内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等投资品种。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金、省外资金和境外资金,建立中外合作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风险投资规则的风险投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