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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

  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培养、吸引人才,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加强资本市场主体的培育,促进中介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资本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
  三、努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
  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工作,加大对上市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企业上市的辅导和培训工作。
  积极利用股票市场直接融资,促进我省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支持原材料、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做优做强。要支持主业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和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功能,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促进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
  积极利用中小企业板市场和海外资本市场,推动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上市,缓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抓住中小企业板市场开放的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筛选、培育出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重点是高科技企业、民营企业,加快其上市融资步伐;要将企业境外上市作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内容,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加强企业境外上市的宣传和引导,并提供相关的辅导和培训。帮助企业与境外相关机构建立联系,使企业通过境外上市融资,实现快速发展,同时提高国际影响力,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
  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培育的力度。要加强政策引导,重点培育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地方支柱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纳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其规范改制。各级政府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跨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上市提供“绿色通道”。
  四、加大上市公司重组改造力度,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各级政府要尽快解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比重过高问题,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退出。积极引进民营、外资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置换等方式,降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行为,对国有股权转让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形成事前监督和事后检查机制。
  推进上市公司购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支持省内上市公司按照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求,进行以市场为主导的实质性购并重组。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化重组,推动钢铁、汽车、石化和装备制造业等优势行业的战略性重组,加快优质资产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逐步形成品质优良、市场表现良好、具有辽宁特色的上市公司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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