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
第十九次会议纪要及四个专题文件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4]19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临沧地区行署,省直有关部门:
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4年7月8日至9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召开。此次会议紧紧围绕“联合开放,科学发展,协调推进”这一主题,就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联合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共同建设山川秀美的大西南;联合开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西南旅游经济;创建特色经济区域,联合推动西南经济跨越式发展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讨论,达成了新的共识,形成并通过了向党中央、国务院的报告和专题请示。现将《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第十九次会议纪要》及四个专题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七日
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第十九次会议纪要
(2004年7月9日通过)
(一)
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4年7月8日至9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亲临会议指导。四川省张中伟、云南省丹增、贵州省黄瑶、广西壮族自治区曹伯纯、重庆市赵公卿、成都市李春城、西藏自治区胡春华等同志分别率团出席了会议。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西开办、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民航总局、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电网公司等中央、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以及开发银行四川分行、民航西南管理局的领导应邀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特邀代表共243人。
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发挥各方优势,联合推进西南区域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
本次会议主席、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郭金龙主持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代表上届主席方对第十八次会议以来的工作作了总结,各方代表团团长、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会议发言。
会议对上届主席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工作表示赞赏和满意。认为第十八次会议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主席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主持下,六省区市七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我国加入WTO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认真落实第十八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联合大开放、携手大开发,在联合推进南贵昆经济区、长江上游经济带建设,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生态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加快交通与通信骨干网络建设、共同完善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本次大会新增设了“大西南区域经济发展专家论坛”,应邀参加会议的国内著名专家、学者,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实现西南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突出城市间的合理分工与协作,进行了深入研讨,进言献策,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和经验,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了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的内容。
(二)
本次会议围绕“联合开放、科学发展、协调推进”这一主题,就充分利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联合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共同建设山川秀美的大西南;联合开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西南旅游经济;创建特色经济区域,联合推动西南经济跨越式发展等四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达成了共识,形成并通过了向党中央、国务院的报告和专题请示。
1.充分利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联合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和东盟领导人高瞻远瞩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南六省区市与东盟国家地理位置邻近,发展经贸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各方要牢牢抓住历史机遇,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调整对外开放格局,以贸易合作为优先方向,在交通、旅游、农业、能源矿产资源开发、物流、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小企业、科技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联合加强与东盟的合作,更好地把西南与东盟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融合,促进大西南地区的经济繁荣。请求国家在广西、云南设专门商务办事机构,把大西南连接东盟各国的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对大西南优势产业、产品所受到来自东盟国家进口冲击的问题,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对大西南各省区市有比较优势的企业、产品,开拓东盟市场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在广西、云南的沿边县、市建立边境自由贸易区和边境出口加工区,在六省区市七方与东盟国家相互实行落地签证以及通关便利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