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省国防科工办负责组织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的监控。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
  省环境保护局负责水源等环境污染危害的紧急处置。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震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省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气象预报。
  9、治安保卫组(召集单位:省公安厅)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省司法厅
  主要职责:省公安厅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省武警总队负责首脑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品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
  省司法厅负责做好司法系统特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
  10、震情工作组
  责任单位:省地震局
  主要职责: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灾情速报和通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区震害调查和损失评估;负责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应急规模建议。
  11、财务管理组(召集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主要职责:省财政厅负责筹集、管理救灾资金。
  省审计厅负责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
  12、涉外工作组(召集单位:省外事办)
  责任单位:省外事办、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职责:省外事办负责来华救援人员、新闻记者及科学考察专家等的接待、安置与疏散工作;协助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处理国际社会援助事宜。
  太原海关负责办理国际救灾物资的入关手续。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入境救灾物品的检验与检疫。
  13、宣传报道组(召集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山西日报社、省地震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
  主要职责: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有效的公共沟通。
  省地震局负责确定新闻发言人,准备宣传资料。
  省广播电视局、山西日报社负责报道灾情和救灾动态,发布地震信息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公告。
  省教育厅负责学校的防震减灾应急宣传教育及有关事项。
  省文化厅负责组织文化娱乐场所的应急宣传与安全教育。
  三、临震应急
  省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人民政府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保证通信联络,收集宏观异常情况,随时报告震情变化;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组织地震应急,做好宣传教育,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