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乌江彭水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04]85号)
彭水、酉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乌江彭水水电站重庆库区和坝区的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库区和坝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移民管理
(一)乌江彭水水电站移民安置,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统筹使用移民资金,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安置移民,使移民的生产、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二)乌江彭水水电站移民安置,按照政府扶持、各方支援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的办法。
(三)乌江彭水水电站移民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县为基础,移民部门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业主参与”的管理体制。
市移民主管部门负责乌江彭水水电站移民综合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移民安置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解决移民安置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设计单位和库区县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报告》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下达移民年度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进行监管;指导两县政府实施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组织对两县移民项目实行综合监理,组织对移民任务完成及库底清理成果验收;组织以县为主编制后期扶持规划,负责后期扶持项目的计划及资金管理,组织对扶持效果进行评估。
彭水、酉阳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工作,设立移民管理机构或明确相应机构具体承担移民管理任务。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参与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报告》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对本县移民迁建安置实行移民任务和补偿投资双包干,正确处理移民迁建与发展的关系,负责审批移民迁建项目的设计文件;负责编报年度移民安置项目计划,负责组织移民迁建安置的项目实施和检查;加强移民项目的计划财务管理,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负责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负责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对资金拨付、使用和移民安置政策、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乌江彭水水电站项目建设业主为重庆大唐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其职责是:参与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报告》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和市移民主管部门资金计划,及时组织移民资金到位;参与综合监理工作;参与检查移民迁建及库区清理的实施情况;根据物价、政策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变化情况,增加相应投资。
(四)乌江彭水水电站移民安置,实行移民任务和移民资金包干的原则。乌江彭水水电站业主单位对移民依法给予补偿。由市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本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测算补偿资金,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彭水、酉阳县人民政府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