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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加大对种养业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整治,定期发布蔬菜农药兽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
  (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力度。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清理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对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坚决曝光并吊销相关证照。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食品流通环节。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组织、协调并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发挥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作用,加强对重点食品的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对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坚决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进货渠道、生产源头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强化食品进出口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及产品、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教育和督促企业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食品产销挂钩、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经营方式。鼓励各类市场主办者与其承包、租赁经营者之间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之间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四)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强化对各类餐饮业及场所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五)突出整治儿童食品。对省内儿童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进一步完善生产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儿童食品企业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六)整治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加大对合法包装标识印制企业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印刷点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进一步规范印刷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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