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区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验收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经验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工作总结要在11月10日前上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世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毕林涛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清玉 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副主任
姜廷奎 市信访办副主任
成 员:李亚强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原东生 市公安局助理巡视员
王宝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坤明 市文化局副局长
冯 岩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郭冀平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 鹏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徐民虓 哈日报社副总编
张明杰 道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宪民 道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佳男 南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文斌 香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陆家蛟 动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蒋海超 平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倪大鑫 松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侯希平 呼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亚强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管理处处长为联络员,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到市环保局集中办公。建立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遇到的重要问题。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各区人民政府要。组成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垂直管理部门,要督促各区分局,积极接受区政府统一领导。要围绕整治重点加大集中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信访案件,要做到快速反应,限期办结,10月末前让市民看到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