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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渝府[2004]259号)


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产重组增加注册资本金和股权结构调整的请示》(大新药〔2004〕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药业)增资扩股。
  二、大新药业总股本现为159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8011.34万股。其中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持有11536.95万股,占总股本的64.05%;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持有4249.69万股,占总股本的23.60%;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955万股,占总股本的5.3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551万股,占总股本的3.06%;社会定向募集法人股578.30万股,占总股本的3.21%;职工内部股140.40万股,占总股本的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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