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渝府[2004]262号)
重庆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渝路股份〔2004〕1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工程股份公司)增资扩股。
二、公路工程股份公司此次增资扩股共计增加股本2858.5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中,公司进行2003年度利润分配,以10:1的比例向原有股东送股,增加股本335.70万股;以送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原有股东配股,由魏璐等435名股东以现金出资167.85万元,认购167.85万股;重庆市渝路老人康乐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2355万元,认购2355万股。
三、增资扩股完成后,公路工程股份公司总股本为6215.5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中,重庆市渝路老人康乐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355万股,占总股本的37.89%;魏璐等435名股东持股3860.53万股,占总股本的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