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的时间安排。
我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应与国家同步进行,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2004年5月至2004年1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编制全省“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启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总体规划要求在2004年9月形成基本思路,上报省人民政府,并与国家总体规划思路进行衔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出我省争取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内容和重大工程项目,提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要在2004年9月完成专项规划和地区规划基本思路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由省规划办组织对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基本思路进行评估。
第二阶段是2005年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形成前。主要任务是:做好有关规划的调研工作,起草“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起草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草案,为省委起草“十一五”规划建议提供资料和依据;做好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搞好规划衔接和论证等项工作。第三阶段是2005年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形成后到2006年1月。主要任务是: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起草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时,要求在2005年底前完成“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二)开展“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
结合我省实际,按照重点研究全局性的重大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的选题原则,省发展改革委在认真听取和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涉及我省“十一五”发展战略和目标、经济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科技教育发展、推进改革开放和提高人民生活等7个方面的16个重大研究课题。
重大课题研究工作主要采取委托或自行研究等方式进行,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各方面的智慧。课题研究要求在2004年9月提交初步成果,2004年10月组织评审。
(三)规划编制工作分工。
我省“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要在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部门职能实行分工负责制。承担规划编制的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专门负责规划编制工作,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研究起草小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同时,要加强部门合作与协作,共同编制好我省“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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