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贵州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通过“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全省上下思想,形成共识;有利于理清发展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有利于重大问题的民主和科学决策。“十一五”规划是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建设,推进富民兴黔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规划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是编制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证。
(一)成立“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省人民政府包克辛副省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赵家兴、省政府副秘书长李飞跃和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远坤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乡企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设立“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远坤兼规划办主任,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处长隋福金任规划办副主任,具体办事机构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鉴于“十一五”规划研究任务重,起草时间长,工作要求高,可以从省发展改革委及有关省直部门、科研单位阶段性抽调部分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充实规划办。
(三)设立“十一五”规划咨询委员会。
按照民主参与、开门编制规划的要求,设立“十一五”规划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受省发展改革委的委托,负责组织我省“十一五”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活动。委员会由省发展改革委聘请省直有关部门、企业界、学术界、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的领导、专家和代表30人左右组成(委员会章程另行制定)。
三、“十一五”规划体系和编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