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建设杭州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息产业基地。加速优势产业集聚,力争申报成功设立国家信息产业园2个,完成软件与系统集成年销售收入200亿元,完成半导体产品年销售收入70亿元;进一步扶优扶强,争取培育电子信息产业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2家、30—100亿元企业5家,10—30亿元企业6家;培育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软件企业1家、超亿元的软件企业15家,新增软件产品200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企业20家。按浙委办[2004]9号文件精神做好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涉及的相关工作。完成“五大百亿”工程年度相关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配合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其应用工作,完成子网站建设任务。
二类目标:
(三)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构建开放式的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力量研发汽车电子、数字电视、医疗电子、信息安全等领域内的10项关键与共性新技术;实施100项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新产品开发;完善信息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年内新增5家行业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四)深化和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着力抓好7个重点合作项目的落实,力争在引进外资上有新突破;认真抓好与长三角、西部、东北等地区的信息技术合作。
(五)加快数字浙江发展环境建设,启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快推进信息化基础知识普及和重点专业人才培养,建立2家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培训300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和30名高级项目经理。
(六)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社会稳定,完成5个固定监测测向系统、2个移动监测测向系统、11套电磁环境自动测试系统建设,实现全省监测系统联网;完成国家统一部署的航空频率专项整治工作;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和落实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加强长三角地区无线电管理的协调与合作。
省水利厅
一类目标:
(一)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和水利工程安全巡查责任制;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完善防汛预案;开展防汛抗旱预警体系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完成200座病险水库和青山、长潭等大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沿海标准海塘、钱塘江江堤上20座低标准水闸的加固配套,初步建成水利工程数据库和中小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切实抓好抗旱工作,深化、细化抗旱应急供水预案,抓好水库、河网的蓄保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加强跨区域调水的协调。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方案,抓好浙东引水工程建设,全面开工建设曹娥江大闸主体工程,争取启动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力争基本完成钦寸水库前期工作;加快浙北引水前期工作;积极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全年改善80万人的饮用水条件,解决10万人的饮用水困难问题。完成万里清水河道工程2000公里建设任务。加快城市新开发区和30个重点建制镇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建成堤防200公里。继续抓好“治太”工程建设,加快桐庐分水江水利枢纽等工程建设。按浙委办[2004]9号文件精神做好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涉及的相关工作。完成“五大百亿”工程年度相关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配合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其应用工作,完成子网站建设任务。
二类目标:
(三)科学、合理地开展水电、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继续抓好全国第四批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新增水电装机15万千瓦,完成滩涂围垦8万亩。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抓好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0万亩,衬砌防渗渠道6000公里,开展整治小流域10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
(四)加强水利基础工作,编制完成《全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全省水资源供需平衡规划和五年实施计划》、《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提出《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方案及调度制度》;开展全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等的编制;开展全省水域情况和水库功能调整的调查。完成全省水功能区划报批,完成全省大中型水库基准高程的统一。
(五)加强水利法制建设,争取尽早出台《浙江省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制定《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专项执法活动。
(六)强化水利工程管理,开展水利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水利设计招标。积极实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调研、编制《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和《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管理;积极探索水利筹资机制改革,多渠道、多层次筹措水利建设资金。
省农业厅
一类目标:
(一)采取有效措施发展粮食生产,制止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达到2150万亩、160亿斤,力争达到2600万亩、200亿斤。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组织好标准农田核实和地力调查工作。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开展标准农田地力培育,组织20万亩培肥改良试点。
(二)继续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制度,力争不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事件。按浙委办[2004]9号文件精神做好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涉及的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配合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其应用工作,完成子网站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抓好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新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5家,新组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探索农产品原料基地和市场两头在外的路子,力争农副产品出口额达到40亿美元。深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促进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完成10项地方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新建省级标准化项目示范区10个;指导、督促全省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新增50个绿色食品和绿色产品,认定100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扶持建立15个地方质检机构,实行对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浙江绿色农产品的抽检制度。开展省级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43%,规模化禽畜养殖污染集中治理率达到50%以上。
(五)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扩大优质专用技术、无公害技术应用,推广重大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继续实施“百站百场”,建设区域性农技示范站、科技示范场50个。加强农业服务工作,提升农技110功能,完善信息服务“直通车”,力争所有县(市)都建立信息服务平台,85%的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
(六)做好土地二轮承包后续工作,全面落实土地承包政策。深化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提高公开质量,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办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深化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整顿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
省林业厅
一类目标:
(一)大力推进森林生态建设,指导督促各地切实抓好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生态公益林累计建成面积达到653万亩,森林蓄积量净增260万立方米。加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保护及管理,提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争取扩大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面积。认真组织实施长防林、海防林工程国债项目,争取有13个县达到“高标准平原绿化先进县”标准,完成建设42.3万亩营造林任务。
(二)组织力量开展林业现代化战略研究,起草《浙江省林业现代化建设发展规划》。继续开展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和重点整治,重点抓好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控制能力,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控制在25次/10万公顷和1‰以内。按浙委办[2004]9号文件精神做好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涉及的相关工作。完成“五大百亿”工程年度相关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配合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其应用工作,完成子网站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组织开展第五次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继续抓好林业特色基地建设,制订森林食品生产技术及其他标准10项,认定森林食品产品20个,扶持40家林业龙头企业、10家示范性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指导督促无公害林产品建设,生产基地面积达到51.6万亩。
(四)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5.8‰以内,防治率达到75%,监测覆盖率达到8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0%。
(五)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组织做好有关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行政许可收费依据的清理工作;提出制定或修改林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建议,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
省外经贸厅
一类目标:
(一)认真贯彻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精神,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优化外贸扶持政策结构;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增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实现外贸增长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全年进出口总额达到69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出口总额达到4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机电产品出口达到160亿美元。
(二)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着力抓好日、韩、台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及一批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把民营企业作为新的吸引外资招商主体,引导民营企业与外商的合资合作;加强与国内各大行业协会、商会和省内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络,提高产业招商的有效性;以改革考核体系、改进审批服务、改善投诉处理为重点,努力优化投资环境;办好2004年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加强对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的分析和检查。全年合同利用外资额达到14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达到65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按浙委办[2004]9号文件精神做好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涉及的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配合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其应用工作,完成子网站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