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以上考核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以上(含80分)。
附件3:
市卫生局2004年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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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分值│评┃
┃ │ │ │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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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 │10分│ ┃
┃ │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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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管理 │死者在医院死亡的,│《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15分│ ┃
┃ │医院应当出具死亡证│例》第十条。 │ │ ┃
┃ │明,并自死者死亡之│ │ │ ┃
┃ │时起8小时内通知殡 │ │ │ ┃
┃ │仪馆接运尸体(捐献│ │ │ ┃
┃ │遗体或涉及医疗事故│ │ │ ┃
┃ │死亡除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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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太平间有登记管│《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15分│ ┃
┃ │理制度,做好交接、│例》第十二条。 │ │ ┃
┃ │验签工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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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太平间无非法遗│《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15分│ ┃
┃ │体外流。 │例》第十二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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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规定印制并办理《│《关于全市启用统一的死亡│10分│ ┃
┃ │死亡医学证明书》。│医学证明书的通知》(深卫│ │ ┃
┃ │ │医发〔2002〕121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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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太平间无进行殡│《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15分│ ┃
┃ │仪服务活动。 │例》第二十五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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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患严重传染性疾病│《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10分│ ┃
┃ │死亡的尸体和高度腐│例》第十五条。 │ │ ┃
┃ │烂的尸体有防疫措施│ │ │ ┃
┃ │并及时通知殡仪馆收│ │ │ ┃
┃ │殓、火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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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主管部门逐级签│《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和加强│10分│ ┃
┃ │订遗体管理责任书。│殡葬管理的通知》(深殡 │ │ ┃
┃ │ │〔1997〕63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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