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1、各级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开办专栏、专刊、制作专题节目,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单位、部门和严重违法肇事行为,要抓住典型予以曝光,扩大新闻宣传的社会效果,营造浓厚的依法整治交通秩序的氛围。
2、各级各部门要配合当前省公安厅集中开展的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社会、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对全市农用拖拉机、农田作业机械驾驶人进行不得少于两次的安全教育。
4、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及农村摩托车驾驶人员,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降低辖区的交通违法率。
5、交通部门的客运站要经常开展对客运车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印发宣传材料或在站内制作事故案例展牌,用血的教训警示司乘人员,提高其安全意识。
(二)依法从严查处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导致死亡事故频发的规律和特点,确定阶段性的治理重点,明确具体治理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面秩序整顿实施方案。
2、对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途经辖区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不论本地或外地,要一辆不放过地依法进行纠处。对各种机动车高发高危的违法行为以及其它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严、从快处罚,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该吊销、吊扣的一律吊销、吊扣,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不允许降格处理。
3、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速等违法行为,除加大处罚力度外,要组织力量,摸清底数,制定政策,限期解决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的问题。
4、交通和公安部门要继续抓好超限超载治理整顿工作,坚决禁止罚款放行和重复罚款。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汽车产品公告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办理牌证,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坚决不予办理,对在用的“大吨小标”汽车,要尽快按照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技术参数,重新核定载重吨位,更正行车证核定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