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突破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中等职业教育的规划权、发展权与管理权,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激发职业教育活力。统筹规划,统筹政策,统筹办学,统筹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提高办学效益。整合县域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办好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加大力度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支持公办学校引入民办机制,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七)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增强职业教育适应能力。加快职业教育结构调整,适应全省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实施重点带动战略,尽快形成我省职业教育体系的骨干框架。通过资源整合,每个市州至少要建设一所起龙头作用的综合性、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做强一批适应市场、专业性强的特色学校,提升我省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及时把握我省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紧紧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合理调整职业教育的科类、专业和培训项目结构。适时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人才梯形层次结构。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结构,提高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十八)以就业为导向,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进一步明确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坚持科学定位,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人才培养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强化就业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加强“产教结合”,推行订单教育;探索针对岗位群需要的、以能力为本的教学模式;面向市场,不断开发新专业,改革课程设置,调整教学内容;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学习和培训,增强实践能力。积极聘请行业、企业和社会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兼职教师。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建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开发精品专业和课程。
(十九)完善就业制度,使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就业准入制度紧密衔接。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强化制约机制,保证劳动者就业或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培训。加强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现行职业标准的衔接和融通,建立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育培训制度。大力开展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加强职业指导教育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学生自主创业的能力。加快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就业制度,强化“硬约束”,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保证就业者的素质。
(二十)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学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改革的相互结合,逐步确立由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支持、政府予以资助的继续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对各种非全日制教育培训学历的认证及积累制度。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实现知识更新和技能提高。发展多样化的高中后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发挥电视大学和自学考试的作用,形成终身学习的公共资源平台。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探索开放式的继续教育新模式。
(二十一)今后五年,紧密结合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要集中优质资源,创建一批高水平、开放式、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平台,造就学术大师和创新团队,促进资源共享。以学科建设为中心,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全面提高学校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