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村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发挥农村教育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优先发展。
(十一)巩固“两基”成果,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落实县、乡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家长的责任,完善以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义务教育完成率为主要指标的目标责任制。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学校在巩固“两基”成果中的骨干作用。建立健全对学龄人口的户籍、学籍管理制度和学籍变动报告制度。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扶持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巩固扫盲成果,积极开展扫盲后继续教育。保证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在全国的领先水平;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达到或接近健康儿童少年的水平。
(十二)坚持为“三农”服务方向,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把培养合格劳动者作为农村教育的主要任务。坚持“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推进农村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进一步开发农村学校的综合教育功能,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在全省实施“农村创业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和“科教兴农信息网络工程”,壮大县乡优势产业,培育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实现县域经济突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力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着重扩大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执行就业准入制度,认真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十三)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省、市、乡承担相应责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对教育的投入。各地新增教育经费要用于农村教育。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层层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发生。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增强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妥善解决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欠债问题。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改善办学条件。要建立健全农村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救助机制,争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07年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收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不使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四)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科学确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实行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工作的“服务期制度”和“城乡交流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向骨干教师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改进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合理配置教育人力资源;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建立农村教师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在我省的实施。
(十五)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争取用5年时间使我省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农村学校逐步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合理分配和使用中央拨付的远程教育扶持资金。重视农村教育资源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建立农村教育资源信息库。制定农村教育资源信息建设规划,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