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贯彻
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意见的通知
(吉政发[2004]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科教省建设及教育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一并抓好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关于贯彻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
(省教育厅 2004年8月)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04〕5号)和我省《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规划纲要》,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教育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战略服务的能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3-2007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方针,全面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兴业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适度加大对教育的战略投资;为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服务,培养大批有知识、有技能的新型农民;强化服务意识,围绕老工业基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建设特色学校、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努力把高校建成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高新技术孵化器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辐射源;坚持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教育,通过教育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教育现代化。
(二)从2003年到2007年,初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贯通、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加快构建社会化的学习型组织,形成较为完整的学校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在全国各省区中居于上游,若干领域全国领先。到2007年,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大中城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城市新增劳动力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基本达到13年。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毕业率提高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30%左右,成人识字率达到100%。全省每10万人口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7000人以上,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率达到100%。民族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稳步发展。
(三)全面提高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优化农村人口的文化科技结构,到2007年,初步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功能健全,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化农村教育体系,使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农村劳动人口的23%以上达到国家初级职业资格水平;8%以上达到国家中级职业资格水平,2%以上达到国家高级职业资格水平。扫除全部有学习能力的青壮年文盲,农村劳动人口的年培训面达到2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