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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2005年生态省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

  四是在围封后植被恢复较好的草原组织引导当地企业、个人发展有利于保护草原的养殖业,抓好4万只草原牧鸡、牧鹅项目。
  五是加强草原的管护,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草原发展的政策。
  六是对前五年西部治碱工程进行阶段性总结,并研究和制定西部治碱工程的下一个五年计划。
  (3)中部地区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
  一是继续搞好黑土地的调查和监测,积极探索土地保育和恢复的方式方法。
  二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施用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积极推广绿色农业生产资料的应用。
  三是选择1—2个乡镇进行面源污染防治试点。
  (4)松花江和辽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一是进一步加强东中部地区水资源保护,对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积极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保持正常运行。
  二是对尚未建成的项目抓紧施工,确保“十五”规划的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是继续抓好二龙湖等重点水源地保护项目,落实好二龙湖污染治理方案。
  四是做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工程建设。
  (5)东部地区“天保”和退耕还林工程。
  一是按照国家计划继续抓好“天保”工程的实施。
  二是搞好“三北”防护林四期续建工程。
  三是大力促进林地经济发展。
  四是继续抓好绿化、美化公路建设。
  (6)农村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
  一是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农村炊事能源和取暖能源试点。
  二是积极探索小水电、小型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7)全省环境在线监测控制与预警系统工程。
  实现全省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施环境在线监测,控制能力达到全省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5%。
  (8)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
  (三)生态文明普及提高
  1.工作目标。
  2005年,全省广大干部和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高,生态省建设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生态省的良好社会氛围。生态省建设理论研究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宣传网络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组织协调体系基本形成。2005年,乡级以上机关干部生态省建设知识普及率达到90%;全省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90%;全省公民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达到80%;建设生态文明学校200个,生态文明社区30个;城镇饮用水源卫生合格率大于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大于45%;生态城镇比例大于15%。
  2.工作重点。
  (1)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省建设基础教育工作。
  要在普及中、小学《绿色吉林》课程教育的同时,编制出版生态省建设大学教材,并做好教材进入学校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开展有关知识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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