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国家在东北地区实施的黑土地保护工程和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在中部地区继续搞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治理。省农委组织建设黑土区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3万公顷,实施优势农产品环境保护工程,并做好有害生物入侵防治工作。结合实施二龙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促进省农科院与当地合作,在二龙湖周围种植2000公顷苜蓿草,进行面源污染治理试点。组织协调省国土资源厅搞好黑土地资源情况调查,严禁生产粘土砖破坏黑土地的行为。注意结合实际,积极实施“农防林”更新改造试点。通过广播、电视和农技推广体系,向广大农民宣传科学施肥,合理使用农药、农膜等实用技术。
(4)抓好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水资源保护。
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二龙湖水库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确定二龙湖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二是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二龙湖淹没线为基准,建设钢网水泥围栏和生物工程围栏,以保护二龙湖汇水区内生态环境。
三是启动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组织做好松花江流域和辽河流域其他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使用。同时,建立东辽河上游生态功能保护区,抓好靖宇开发区矿泉水水源地保护、珲春敬信近海区防沙工程、白山矿泉城保护、农安波罗湖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5)东部地区继续实施“天保”和退耕还林工程。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的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加大森林培育力度,积极组织做好20度以上坡耕地停作退耕还林工作。开展林业经营战略的转移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鼓励发展非林产业,支持拓宽林下经济,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构建森林可持续经营体系。继续抓好“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建设。
(6)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
一是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严禁各类违法建设和开发活动。省环保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长白山等重点保护区内的设施进行排污检查,对没有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排污处理装置的要严格处罚,限期整改,做到达标排放。如果不能按期达到排放标准,要坚决予以关停。
二是统筹利用国家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性扶贫、发展小城镇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谋划生态移民工程,引导部分重点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的农民向城镇转移。
(7)实施全省环境在线监测控制与预警系统建设。
在编制《吉林省生态省环境在线监测控制与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抓紧启动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8)严格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
一是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行动,严格要求超标排污企业必须限期达标排放。
二是完成全省环境容量测算,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三是开展集中式水源地生态功能区划,强化水源地环境保护。
四是以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为载体,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和环境建设试点,突出抓好集中式畜禽养殖业粪便管理和污染防治。
(三)生态文明普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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