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
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闽政办[2004]16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尽快推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闽政文[2004]191号)的贯彻落实,我厅对《通知》进行了分解和细化。现将《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分工抓紧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省旅游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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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任务和措施 │ 责任单位 │ 省旅游局 │
│ │ │ 联络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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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设区市相应成立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并出台本市 │各设区市政府 │办公室 │
│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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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全 │省旅游局、发展改│政策法规处│
│省“十一五”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制定并完善“五│革委、国土资源厅│ │
│区两带”旅游发展规划和市、县旅游规划,搞好各类规│、建设厅、文化厅│ │
│划的协调和衔接。 │、林业厅、各设区│ │
│ │市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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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培育重点旅游品牌,抓好今年4个在建省级重点│各设区市政府、省│计财处 │
│项目,启动4个预备省级重点项目;各设区市和旅游发 │发展改革委、财政│ │
│展条件好的县(市、区)抓好自定的旅游重点项目和储备│厅、国土资源厅、│ │
│项目建设。 │文化厅、旅游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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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旅游业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 │省发展改革委、财│计财处 │
│内容,并作为全省新兴支柱产业加以培育。把重大旅游│政厅 │ │
│项目列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每年安排部分引导性│ │ │
│资金用于重点景区道路等配套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前│ │ │
│期经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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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三千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 │省财政厅、发展改│计财处 │
│持旅游业发展,并根据财力情况有所增加。省发展改革│革委 │ │
│委积极争取旅游国债等国家资金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 │ │
│施建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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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挥对台优势,争取开通金门、马祖游,实现对台 │省旅游局、台办、│行管处 │
│旅游双向交流,把福建建成海峡西岸旅游、经贸、文化│福州和厦门市政府│ │
│等交往的主要口岸枢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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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宁德至屏南(白水洋)至周宁(鲤鱼溪)、武夷山至 │省交通厅、南昌铁│政策法规处│
│邵武(天成岩)至泰宁(金湖)至将乐(玉华洞)等省级以上│路分局福州办事处│ │
│旅游区的公路等级建设优先列入全省交通规划和年度计│ │ │
│划,把通往全省国家级旅游区和4A级旅游区(点)的公路│ │ │
│建设列入省级公路优先予以规划,并安排相应资金,加│ │ │
│快建设步伐。在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区(点)开设直通的旅│ │ │
│游专线列车或班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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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旅游区(点)的通信、电力等配套设施优先予以解 │省经贸委、通信管│行管处 │
│决,配套完善旅游交通线路沿线相应服务设施。 │理局、省电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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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把旅游信息化建设列入“数字福建”规划,并在资 │省发展改革委 │信息中心 │
│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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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创新旅游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国有旅游企业以及│省旅游局、经贸委│计财处 │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旅游事业单位要在两年内完成改制工│、财政厅、人事厅│ │
│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 │
│ │厅、国资委、侨办│ │
│ │、省中旅集团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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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出台《福建省旅游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共同搞好│省旅游局、财政厅│政策法规处│
│旅游资源综合有序开发。 │、国土资源厅、建│ │
│ │设厅、文化厅、林│ │
│ │业厅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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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旅游开发的,经县级│省国土资源厅、林│计财处 │
│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给予最高40年的使用期并免缴土│业厅、各设区市政│ │
│地使用费。旅游开发项目涉及林地并改变林地用途的,│府 │ │
│应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待项目完成后,县级分成部分│ │ │
│返回项目单位用于恢复森林植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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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非线路营运旅游车辆三年内免征客运附加费,以│省交通厅、财政厅│行管处 │
│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旅游企业更新一批旅游车辆。 │、旅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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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制定《福建省旅游产业奖励办法》,奖励为我省旅│省旅游局、财政厅│计财处、机│
│游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 │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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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星级宾馆、饭店用水、用气实行工业企业用水、用│省建设厅、物价局│行管处 │
│气价格,减半征收电话中继线管理费。 │、旅游局、省电信│ │
│ │集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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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旅游团队入住星级饭店免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省物价局、旅游局│行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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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各新闻媒体将旅游宣传作为重│省政府新闻办、旅│市场开发处│
│要内容,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东南电视台等新闻单│游局、各设区市政│ │
│位要开辟旅游专栏专版。 │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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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在主要口岸(机场、车站等)、城市出入口和重要的│省交通厅、建设厅│市场开发处│
│公共场所设立旅游公益形象广告,在交通主干线设立主│、工商局、省高速│ │
│要旅游区指示标志,并纳入相关市政建设规划。 │公路指挥部、各设│ │
│ │区市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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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旅游│省旅游局、工商局│行管处 │
│市场行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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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加强全省各级各类旅游专业建设,整合教育资源,│省教育厅、旅游局│人教处 │
│鼓励扶持高校创办旅游学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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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重点旅游区规划的审核和监管。 │省建设厅、发展改│政策法规处│
│ │革委、民族宗教厅│ │
│ │、财政厅、国土资│ │
│ │源厅、交通厅、文│ │
│ │化厅、林业厅、旅│ │
│ │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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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完善旅游宏观管理体制,健全行政审批决策程序。│省旅游局、民族宗│政策法规处│
│重点旅游景区、国家级或省级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和重│教厅、财政厅、国│ │
│大经营方式变更的审核工作。强化景区管委会职能,健│土资源厅、建设厅│ │
│全和完善管委会决策机制。制定上述各项工作的实施细│、文化厅、林业厅│ │
│则。 │、各设区市政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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