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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
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闽政办[2004]16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尽快推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闽政文[2004]191号)的贯彻落实,我厅对《通知》进行了分解和细化。现将《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分工抓紧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省旅游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表



┌────────────────────────┬────────┬─────┐
│        工作任务和措施         │  责任单位  │ 省旅游局 │
│                        │        │ 联络处室 │
├────────────────────────┼────────┼─────┤
│1.各设区市相应成立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并出台本市 │各设区市政府  │办公室  │
│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            │        │     │
├────────────────────────┼────────┼─────┤
│2.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全 │省旅游局、发展改│政策法规处│
│省“十一五”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制定并完善“五│革委、国土资源厅│     │
│区两带”旅游发展规划和市、县旅游规划,搞好各类规│、建设厅、文化厅│     │
│划的协调和衔接。                │、林业厅、各设区│     │
│                        │市政府     │     │
├────────────────────────┼────────┼─────┤
│3.加快培育重点旅游品牌,抓好今年4个在建省级重点│各设区市政府、省│计财处  │
│项目,启动4个预备省级重点项目;各设区市和旅游发 │发展改革委、财政│     │
│展条件好的县(市、区)抓好自定的旅游重点项目和储备│厅、国土资源厅、│     │
│项目建设。                   │文化厅、旅游局等│     │
├────────────────────────┼────────┼─────┤
│4.把旅游业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 │省发展改革委、财│计财处  │
│内容,并作为全省新兴支柱产业加以培育。把重大旅游│政厅      │     │
│项目列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每年安排部分引导性│        │     │
│资金用于重点景区道路等配套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前│        │     │
│期经费。                    │        │     │
├────────────────────────┼────────┼─────┤
│5.省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三千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 │省财政厅、发展改│计财处  │
│持旅游业发展,并根据财力情况有所增加。省发展改革│革委      │     │
│委积极争取旅游国债等国家资金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        │     │
│施建设。                    │        │     │
├────────────────────────┼────────┼─────┤
│6.发挥对台优势,争取开通金门、马祖游,实现对台 │省旅游局、台办、│行管处  │
│旅游双向交流,把福建建成海峡西岸旅游、经贸、文化│福州和厦门市政府│     │
│等交往的主要口岸枢纽。             │        │     │
├────────────────────────┼────────┼─────┤
│7.将宁德至屏南(白水洋)至周宁(鲤鱼溪)、武夷山至 │省交通厅、南昌铁│政策法规处│
│邵武(天成岩)至泰宁(金湖)至将乐(玉华洞)等省级以上│路分局福州办事处│     │
│旅游区的公路等级建设优先列入全省交通规划和年度计│        │     │
│划,把通往全省国家级旅游区和4A级旅游区(点)的公路│        │     │
│建设列入省级公路优先予以规划,并安排相应资金,加│        │     │
│快建设步伐。在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区(点)开设直通的旅│        │     │
│游专线列车或班车。               │        │     │
├────────────────────────┼────────┼─────┤
│8.对旅游区(点)的通信、电力等配套设施优先予以解 │省经贸委、通信管│行管处  │
│决,配套完善旅游交通线路沿线相应服务设施。   │理局、省电力公司│     │
├────────────────────────┼────────┼─────┤
│9.把旅游信息化建设列入“数字福建”规划,并在资 │省发展改革委  │信息中心 │
│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        │     │
├────────────────────────┼────────┼─────┤
│10.创新旅游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国有旅游企业以及│省旅游局、经贸委│计财处  │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旅游事业单位要在两年内完成改制工│、财政厅、人事厅│     │
│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     │
│                        │厅、国资委、侨办│     │
│                        │、省中旅集团等 │     │
├────────────────────────┼────────┼─────┤
│11.出台《福建省旅游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共同搞好│省旅游局、财政厅│政策法规处│
│旅游资源综合有序开发。             │、国土资源厅、建│     │
│                        │设厅、文化厅、林│     │
│                        │业厅等     │     │
├────────────────────────┼────────┼─────┤
│12.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旅游开发的,经县级│省国土资源厅、林│计财处  │
│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给予最高40年的使用期并免缴土│业厅、各设区市政│     │
│地使用费。旅游开发项目涉及林地并改变林地用途的,│府       │     │
│应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待项目完成后,县级分成部分│        │     │
│返回项目单位用于恢复森林植被。         │        │     │
├────────────────────────┼────────┼─────┤
│13.对非线路营运旅游车辆三年内免征客运附加费,以│省交通厅、财政厅│行管处  │
│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旅游企业更新一批旅游车辆。  │、旅游局、   │     │
├────────────────────────┼────────┼─────┤
│14.制定《福建省旅游产业奖励办法》,奖励为我省旅│省旅游局、财政厅│计财处、机│
│游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        │关党委  │
├────────────────────────┼────────┼─────┤
│15.星级宾馆、饭店用水、用气实行工业企业用水、用│省建设厅、物价局│行管处  │
│气价格,减半征收电话中继线管理费。       │、旅游局、省电信│     │
│                        │集团      │     │
├────────────────────────┼────────┼─────┤
│16.对旅游团队入住星级饭店免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省物价局、旅游局│行管处  │
├────────────────────────┼────────┼─────┤
│17.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各新闻媒体将旅游宣传作为重│省政府新闻办、旅│市场开发处│
│要内容,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东南电视台等新闻单│游局、各设区市政│     │
│位要开辟旅游专栏专版。             │府       │     │
├────────────────────────┼────────┼─────┤
│18.在主要口岸(机场、车站等)、城市出入口和重要的│省交通厅、建设厅│市场开发处│
│公共场所设立旅游公益形象广告,在交通主干线设立主│、工商局、省高速│     │
│要旅游区指示标志,并纳入相关市政建设规划。   │公路指挥部、各设│     │
│                        │区市政府    │     │
├────────────────────────┼────────┼─────┤
│19.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旅游│省旅游局、工商局│行管处  │
│市场行为。                   │        │     │
├────────────────────────┼────────┼─────┤
│20.加强全省各级各类旅游专业建设,整合教育资源,│省教育厅、旅游局│人教处  │
│鼓励扶持高校创办旅游学院。           │        │     │
├────────────────────────┼────────┼─────┤
│21.加强重点旅游区规划的审核和监管。      │省建设厅、发展改│政策法规处│
│                        │革委、民族宗教厅│     │
│                        │、财政厅、国土资│     │
│                        │源厅、交通厅、文│     │
│                        │化厅、林业厅、旅│     │
│                        │游局      │     │
├────────────────────────┼────────┼─────┤
│22.完善旅游宏观管理体制,健全行政审批决策程序。│省旅游局、民族宗│政策法规处│
│重点旅游景区、国家级或省级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和重│教厅、财政厅、国│     │
│大经营方式变更的审核工作。强化景区管委会职能,健│土资源厅、建设厅│     │
│全和完善管委会决策机制。制定上述各项工作的实施细│、文化厅、林业厅│     │
│则。                      │、各设区市政府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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