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扩大考核测评工作的视角,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切实做到考核于人激励,于法严格,于事简便。
4、全面实行国家公务员备案颁证制度,逐步建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信息库。
5、坚持离退休制度,加大辞退和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公务员工作力度,疏通公务员队伍出口。
(三)强化督查,切实纠正不良作风
1、加大公务员作风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家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宁人发[2003]10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行政告诫暂行规定》(宁人发[2004]7号),加强体制、机制和管理手段的创新,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督查反馈制、公务员不良行为投诉处理制、责任追究制、公务员行政告诫等制度,建立公开透明、行为规范、运行高效的办事制度。对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自治区下半年将采取统一检查、个别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察落实。
2、建立公务员行为规范督察机制。将平时考核和随机抽查、单位检查和上级督察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检查督察的力度,解决目前平时考核流于形式的弊端,树立起公务员管理监督部门的权威。
3、成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国家公务员不良行为投诉督察中心,负责各级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不良行为的接诉、转办、督办工作。强化对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无正当理由不坚守岗位,态度冷淡、生硬、蛮横、粗暴,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办结,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执行公务语言、行为不文明、影响政府形象,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其他行为等不良行为的监督处理。
4、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今年对全区各级政府贯彻实施《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促落实。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公务员行政能力
1、开展公务员
行政许可法全员培训。对
行政许可法的意义、立法宗旨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行政许可的功能和原则;行政许可实施的主体和程序;费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开展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提高公务员电子政务应用能力,加快政府信息化建设。在年内举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电子政务应用技能竞赛”活动,推进电子政务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