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务员素质提高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素质提高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五月九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素质提高年”活动工作方案
公务员的素质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2004年为公务员素质提高年,这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和增强地区竞争力为目标,通过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实施多种培训、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提高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素质和履行公务的能力,为建设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提供组织保证。
二、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提高认识
召开新闻发布会,阐明开展公务员素质提高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实施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动员全区各级国家公务员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同时唤起社会对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广泛关注。
(二)创新制度,完善管理措施
在认真落实、执行《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
1、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转任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调任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竞争上岗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奖励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2、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把进人关。按照中组部、
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4号)精神,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录用四级统考和定期考录制度,并对全区党政机关执行考试录用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清理,清退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