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艾滋病是全世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艾滋病的流行蔓延,不仅极大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还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区自1994年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区虽然不属于艾滋病高发病区,但艾滋病传播和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近年来我区吸毒人员逐渐增多、外出打工队伍不断扩大、群众防护意识淡薄。再加上防治工作还存在宣传教育不够广泛,疫情监测不够落实,干预措施不够普及,防治技术手段欠缺,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防治工作认识不够等原因,艾滋病传播蔓延的危险因素在全区范围广泛存在。2003年我区发现的感染人数超过前三年的总和,累计已发现艾滋病感染者34例。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会造成很多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将严重影响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研究证明,艾滋病病毒感染率达到20%的国家,每年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将平均下降2.6个百分点,人均期望寿命缩短10年左右,对经济社会和人们身体健康的严重影响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一个家庭如果出现一个艾滋病人,受打击的程度将是灾难性的。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事关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抓紧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