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自治区卫生厅设立举报电话:0951-5054815。各地也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监督采供血行为的各个环节。
附件:1.血站检查表
2.单采血浆站检查表
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检查表
4.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附件1:
血站检查表
一、基本情况
血站名称: 电话号码:
血站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人员总数: 年采供血量:
卫生技术人员数量: 占工作人员总数比例:
许可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血站工作面积:
无偿献血比例:
血站经济形式:(自收自支、差额补助、全额拨款)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考核《岗位培训证书》
是( ) 否( )
体检医师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 是( ) 否( )
采供血业务是否超出注册登记的项目、内容、范围 是( ) 否( )
二、血源管理
1、抽查100张《血源登记卡》,卡上记载情况是否完整清楚
完整清楚 张 不完整 张 涂改 张
2、抽查完整清楚《血源登记卡》30-50张,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实。 核实无误 张 存在冒名顶替问题 张
3、血站在采血前,是否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 是( ) 否( )
4、血液的来源、数量、献血日期、存储等记录是否完整
是( ) 否( )
5、血源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是( ) 否( )
6、检测试剂是否有生产单位名称以及生产批准文号
是( ) 否( )
7、有无过期、破损、变质、失效试剂 有( ) 无( )
8、血源、采供血和检测的原始记录是否保存十年 是( ) 否( )
9、按抽查的《血源登记卡》核对体检记录,是否有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了献血 是( ) 有 人 否( )
三、血液储存、发放、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