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200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四年七月十五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200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继续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克服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1至6月,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9.3亿元,同比增长12%,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2.1%、16.1%和8.8%;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8.2亿元,同比增长30.7%。但当前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资金、电力、运力紧张,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保持全年经济持续增长势头的任务十分繁重。下半年,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
(一)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全力抓好“三夏”工作和秋粮生产,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和麦后复种,实现以秋补夏,力争全年粮食产量达到275万吨,与上年持平。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发展节水农业,启动现代节水型灌区建设工程。
(二)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推进重点龙头企业“振兴工程”,注重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产销连结作用,力争在枸杞、清真牛羊肉、奶产业、马铃薯4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和优质稻麦、淡水渔业、蔬菜、牧草、玉米、葡萄6大优势特色产业上实现新的突破。
(三)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引黄灌区水费改革,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粮食市场管理,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政策,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探索农垦系统和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农垦经济和国有农牧场的活力。推进各类支农资金管理方式的改革,努力实现支农资金直接到户、封闭运行、一卡通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