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办法
根据下划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破产重组等多种形式,深化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分类指导,稳步实施。
(一)股份改制一批
积极推进产权多元化的公司制改革。按照《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企业,要率先进行改制,有条件的企业要整体进行改制。整体改制难度大的企业,可以将有效资产分立,在考虑职工安置因素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制。改制企业通过引进其他经济成份,吸收社会法人和个人参股,实行多元持股,由国有独资和控股向参股转变,有条件的全部退出国有经济。
(二)购售、转让一批
通过联合、兼并、出售、收购、托管、引进外资等多种方式,购售、转让一批企业。鼓励省外、境外企业,非公企业出资整体或分块购买企业。对产业关联度大的企业,通过协商,可由大企业、大集团进行收购,依托大企业、大集团对企业进行整合,也可将整体资产或部分资产转让进入大企业、大集团,组建新的股份制公司,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资产重组,积极创造条件,使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国有经济退出应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转让存量资产为主要方式,可采取整体产权转让、减持国有股份、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等方式。鼓励“靓女先嫁”,优资先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转让给本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员工。
(三)破产重组一批
对产品无市场、浪费资源、污染严重、资源枯竭、技术落后、长期亏损、资产质量低劣、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困难企业,除争取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外,可依法实施破产。有条件的破产企业,破产要和重组同步进行。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卖、招标或协议等不同方式进行。破产企业的职工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原企业经过评估的资产或净资产。破产企业重组需实行“两个转变”,即:转变为非国有控股的企业,转变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
破产企业要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度,其所属中小学校、医院按照《甘肃省破产重组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暂行办法》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