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开展用药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用药安全意识。从今年6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以宣传“全民用药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注用药安全、了解用药安全、支持用药安全、配合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职责分工:市、县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要在今年11月底前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县(市)、上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上街区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其他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郑州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一名副乡(镇)长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执政为民、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把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纳入重要日程,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和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目标明确,权力责任一致,工作措施到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责任
全面推进依法监管,逐步建立完善食品药品法规体系和技术监督标准体系。要结合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立和落实协作部门间的例会制度、案件查处制度、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制和制度的建设,有步骤地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抓紧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规划和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系统、监测系统,预防为主,防患未然;要尽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资源综合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各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各执法部门对食品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和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实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针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存在的问题,要协同作战,联合执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整合监督资源,综合监督力量,形成统一、和谐、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