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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郑州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牵头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及大、要案的查处。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工作措施到位,保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在本辖区的有效实施。
  三、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任务、目标、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主要任务
  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审批管理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促进合理用药;加强和改革保健品的审批管理,促进保健品质量的提高和产品结构的优化;确保全面完成药品GMP和GSP认证的目标任务;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领域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管;全面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开展医疗器械产品的清理整顿,对药品、医疗器械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格广告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广告;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对已被取缔的药品集贸市场监控,防止出现新的药品集贸市场。
  (二)预期目标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
  2.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案件立案查处的结案率达85%以上。
  3.防止已被取缔的药品集贸市场出现反弹。
  4.按时完成2004年河南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70%的县(市)完成基层药品监督网络建设;80%以上的县(市)实现药品连锁配送到乡,80%以上的乡镇有药品供应网点,5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
  6.按时完成GMP、GSP认证工作。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通过认证的,依法予以处理。
  7.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达到分类管理要求。
  8.完成全市医疗机构制剂整顿工作,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制剂品种,重新核发批准文号。
  9.全社会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主要措施及职责分工主要措施:
  1.规范注册审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确保完成GMP认证。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审批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审批程序和准入标准,加大对新药、医疗器械研究开发的监管力度,保证新产品的研究质量;对医疗器械产品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合理安排认证检查,保证完成预期目标的规定;加强对认证检查员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保证认证质量。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车间)的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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