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郑州市
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4]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4年郑州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2004年郑州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4年河南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4〕5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搞好我市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以下简称放心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强化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意识,突出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上放心食品和药品;巩固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成果,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规范、公正的法制环境和经济发展条件,促进我市食品药品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
———坚持求真务实、抓细抓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
———坚持结合部门和地区特点,因地因事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任务、目标、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主要任务
突出源头治理,将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重点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抓住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食品专项整治。把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果品、饮料、奶制品、豆制品、酒、水产品(包括水发产品)等9大类食品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强化农村市场监管,尤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加工点等关键部位的重点监控;试行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控制不安全食品进入消费市场,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