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认真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销售网络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食品流通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义务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证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积极探索农村基层食品销售网络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销售网点,形成食品供应的主渠道。(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九)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要严肃处理。为确保办案效率,防止涉嫌犯罪人员逃匿,对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当前要紧紧抓住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举一反三,查源头,端窝点,堵漏洞,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卫生、质监、工商、农业、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信用氛围。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形式,采取开设专栏、专题、领导访谈、名企(名品)展示等方式,围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安全保障体系、社会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典型案例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人人守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和鼓励对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及时曝光重大食品违法案件。同时,充分利用每年5月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的各种宣传活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行业道德规范,重视企业信用,自觉地建立自律机制。(宣传部门负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及大、要案的查处。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工作措施到位,保证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强化农村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制,强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权责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切实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申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局面。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