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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环卫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清除垃圾整治环境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金旺(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刘 斌(民营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环卫局。办公室主任:马恩友(兼)。
  副主任:朱茂生、冯鲁宁、崔大华、邢建成(兼)。
  (二)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领导组副组长孙荣琨负责杏花岭区、迎泽区、民营区;马恩友负责晋源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张利负责小店区、高新区、经济区。
  (三)强化对各区清除垃圾整治环境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由市建管委、执法局、市容环卫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七个督导组,分别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指导。其职责为:对责任区域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事例和措施、经验进行收集;对垃圾清除情况进行核查、销帐、验收。
  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建立例会制度。领导组一周召开一次例会;办公室、督导组会每周一、三、五开会,研究解决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五)实行每日通报制度。整治期间,各区政府、三区管委会要抽调专人负责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每日下午5:00前将当日情况传报给领导组办公室。电话:2680015、2680016,传真2680004。
  六、检查评比方法
  (一)销帐验收:根据各区清除整治进展情况,由活动督导组对照清除任务表,逐一销帐验收,每清一处得2分,依此类推,不设上限。
  (二)随机抽查:由督导组牵头,组织各区抽调的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各区互查、随机抽查、检查组打分、被查区配合的办法进行。每次被查对象从全区街巷、村庄、社区、市场等名录中随机抽取,抽查的街巷不少于5条,村庄不少于2个,社区不少于2个,市场不少于2个。检查中发现0.5立方以下的垃圾,每处扣0.5分;0.5—10立方的,每处扣1分;10立方以上的,每处扣2分;清扫保洁不干净的,每处扣0.5分。随机检查中,若被查区有明显问题,而检查人员未予记录扣分的,由督导组直接扣除检查人员所在区的相应得分。
  (三)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评定:对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反映、群众举报和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批评未及时处理的,一次扣2分。
  以上三项得分之和为本区得分,各区依照得分多少进行综合评定。
  (四)检查机构:销帐验收组由市政府组织七个督导组和被查区的人员组成。随机抽查组由各区抽调的专职人员组成,每区抽调八人,由分管领导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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