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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保险业发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保险业发展的通知
(皖政办[2004]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保险业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全省保险业发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中心,以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和加强监管为基础,促进全省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努力构建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整体素质高、竞争力强的全省保险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坚持创新;坚持从安徽实际出发;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监管、规范发展。
  二、发展壮大保险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全省各保险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正确处理保险业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以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为己任,以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为出发点,努力做大做强安徽保险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健全农村保障体系。从农业大省的实际出发,探索面向“三农”发展农业保险的新思路,建立保险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和相互制农业保险机构。大力开展养殖业和大宗农作物、经济作物的保险,研究开发适应农村需要的保险产品,化解农业经营风险,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结构调整提供保障。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探索将商业保险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完善农村地区保险服务,积极在农村增设营业网点,拓展农村保险服务领域,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险保障。
  (二)进一步优化保险服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各保险机构要配合“861”行动计划的实施,围绕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提供各类保险配套服务。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不断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保险新产品,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解除后顾之忧。加强防灾防损工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服务,从源头上帮助企业减少风险事故,有效化解经营风险。
  (三)大力发展人身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省各保险机构要充分运用商业保险的机制和办法,提高全社会保险保障程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力争到2005年人身保险投保人数达到2000万人,占全省人口的30%,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开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积极发展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保险需求;创新保险销售方式,拓宽服务领域,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利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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