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努力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协调、联系渠道
随着《
行政复议法》的深入贯彻实施,案件涉及范围及案件审理难度都明显加大,热点、难点问题增多,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及时的工作交流显得尤为必要。因此,要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协调、联系渠道,采取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要加强行政复议的理论研究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经常性地同人民法院进行交流、沟通,建立与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在一些法律问题上达成共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要树立典型,用典型引路,将一些地方成功的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予以总结和推广。此外,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之间还可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交流方式,促使全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共同提高。
六、积极做好《
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及普及工作
从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复议案件数量看,近一年多来,行政复议案件呈下降趋势。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随着依法行政的进程不断推进,各地和各部门越来越重视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有所减少;另一方面表明,我们对《
行政复议法》的宣传还远远没有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地步。现在有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复议是解决问题的救济渠道,无论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行政行为,只要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申请行政复议。但很多人不知道该向谁申请,这既反映出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向往,又说明我们宣传《
行政复议法》还不到位。《
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地区、各部门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采取街头咨询、发放材料、张贴宣传挂图、知识竞赛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不断做好《
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及普及工作,真正使行政复议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